有機廢氣治理系統--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
有機廢氣的危害性:
有機廢氣中的揮發性有機物稱為VOCs (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) ,在涂裝、印刷、制鞋和化工生產的許多行業中,一些工業產品的生產工藝過程都伴有大量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VOCs) 廢氣的排出。VOCs 廢氣排入大氣環境中會產生以下幾個方面的影響: ①VOCs 是光化學反應的前體,有陽光照射時,在合適的條件下VOCs 與NOx及其它懸浮化學物質發生一系列光化學反應,主要生成臭氧,形成光化學煙霧,從而發生光化學污染; ②光化學煙霧會刺激人的眼睛和呼吸系統,有些VOCs 還具有強烈刺激氣味,空氣中達到一定濃度時則產生令人不適的感覺,影響空氣質量; ③有些有毒的VOCs (如芳香烴等) 氣體在環境中存在會損害人們的健康,長時間暴露在污染空氣中會引發癌變或引起其它嚴重疾病, 如苯對骨髓的造血機能造成破壞, 是一種致癌物; 甲苯和二甲苯對中樞神經具有強的麻醉作用; 氯乙烯為致癌物。在制鞋業, 由于“三苯”中毒而導致工人致死事件已發生過多起, 而涂料工業使用的溶劑中,主要是甲苯、二甲苯和其它毒性有機物。光化學煙霧也會危害人的健康和植物的生長,1965 年日本各大城市頻繁發生的光化學煙霧, 1966 年美國洛杉磯的光化學煙霧均對人類健康造成危害。
VOCs 對環境的非常大危害和對人體健康的嚴重威脅,引起了世界各國政府的高度重視。美國環保署EPA(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)定義的污染物中VOCs 占了300 多種,而美國1990 年的《清潔空氣法》(Clean Air Act)要求減少90%排放量的189 種毒性化學物中,70%屬于VOCs。
催化燃燒工藝流程
工藝流程說明:
廢氣含有顆粒狀噴霧和蒸發出來的氣態有機溶劑污染物,為避免顆粒狀漆霧影響后續的活性炭吸附過程,尾氣先進入干式預過濾處理裝置,將尾氣中的顆粒狀污染物截留下來,再進入活性炭吸附床進行吸附處理,廢氣中的氣態有機污染物被吸附在活性炭表面,而干凈的氣流沿管道高空排放。經過一段時間的吸附,活性炭對污染物吸附達到一定的程度后,啟動系統的活性炭脫附再生過程,將原來吸附在活性炭里的有機廢氣脫附出來,通過催化燃燒室將氣態有機污染物轉化成二氧化碳和水蒸汽,經處理后的氣流高空達標排放。
催化燃燒設備
吸附原理
在用多孔性固體物質處理流體混合物時,流體中的某一些組分或某些組分可被吸引到固體表面并濃集其上,此現象稱為吸附。吸附處理廢氣時,吸附的對象是氣態污染物,被吸附的氣體組分稱為吸附質,多孔性物質稱為吸附劑。
固體表面吸附了吸附質后,一部分被吸附的吸附質可從吸附劑表面脫離,此現象稱為脫附。而當吸附進行一段時間后,由于表面吸附質的濃集,使其吸附能力明顯下降而不能滿足吸附凈化的要求,此時需要采用一定的措施使吸附劑上已吸附的吸附質脫附,已恢復吸附劑的吸附能力,這個過程稱為吸附劑的再生。因此,在實際工作中,正是利用吸附劑的吸附-再生-吸附的循環過程,達到除去廢氣中污染物質并回收廢氣中有用組分的目的。
由于多孔性固體吸附劑表面存在著剩余吸引力,固表面具有吸附力。根據吸附劑表面與被吸附物質之間作用力的不同,吸附可分為物理吸附和化學吸附,但同一污染物可在較低溫度下發生物理吸附,而在較高溫度下發生化學吸附,或者兩種吸附同時發生,兩者之間沒有嚴格的界限。